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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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行业自律,规范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市场秩序,保障设计和建造的质量,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太阳能热利用工程,指通过太阳能光热转换实现生活热水、建筑供热/制冷、工农业供热、海水淡化以及热发电等统一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的太阳能热利用系统。

第三条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所属的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中国节能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所属的太阳能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会员单位可以根据业务范围、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和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条件,自愿申报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各级资质。

第五条 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划定为A级、B级、C级,其中A级为最高级,C级为合格级。

第六条  太阳能热利用工程施工、安装人员须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太阳能利用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颁发的“太阳能热利用工”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七条 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审核、认定工作由协会负责。通过审核、认定的设计、施工单位,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和中国节能协会颁发相应等级的《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第八条 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资质条件

第九条 申报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A级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用设备。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四)从事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其中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太阳能热利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由“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太阳能热利用行业标准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5人以上,工程专业相关高级技术职称3人以上(如:暖通、电气、给排水、工程预算等)。

(五)太阳能利用工或太阳能热利用工持证人员不少于20人

(六)近两年完成不少于9项太阳能热利用工程。其中应有集热器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集热工程;集热器总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供热/制冷工程;2项以上(含2项)工农业供热工程;至少1项太阳能中温或高温热利用工程。

(七)完成的工程应当通过竣工验收且合格,验收供热量数据完整准确。工程资料齐全。

第十条 申报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B级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用设备。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四)从事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6人以上,其中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太阳能热利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由“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太阳能热利用行业标准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3人以上,工程专业相关高级技术职称2人以上(如:暖通、电气、给排水、工程预算等)。

(五)太阳能利用工或太阳能热利用工持证人员不少于12人

(六)近两年不少于完成6项太阳能热利用工程。其中应有集热器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集中集热工程;集热器总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供热/制冷工程;2项以上(含2项)工农业供热工程。

(七)完成的工程应当通过竣工验收且合格,工程资料齐全,验收时供热量数据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  申报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C级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用设备。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四)从事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4人以上,其中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太阳能热利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由“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太阳能热利用行业标准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2人以上,工程专业相关高级技术职称2人以上(如:暖通、电气、给排水、工程预算等)。

(五)太阳能利用工或太阳能热利用工持证人员不少于8人

(六)近两年不少于完成5项太阳能热利用工程。其中应有集中集热工程;建筑供热/制冷工程。

(七)完成的工程应当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其竣工验收材料应齐全,验收时供热量数据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 从事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严格遵守《太阳能热利用行业自律公约》。

 

第三章 资质申报

第十三条 申报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一)《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使用权或租赁协议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太阳能热利用设计师或太阳能热利用行业标准培训证书、太阳能利用工或太阳能热利用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申报资质等级条件相对应的已完成项目的工程图片、合同书、施工图、竣工验收证明。

(六)持有B级或C级资质的单位在申报上一等级资质时,还应提交原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第四章 资质认定

第十四条 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评审工作。

第十五条 资质认定程序:

(一)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中国节能协会太阳能专业委员会会员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二)形式审核通过后,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通过形式审核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

(三)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审核申报单位近两年规划、设计、安装、施工的太阳能热利用工程,以确定申报单位的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规划、设计、安装、施工的实际能力;

(四)评审委员会出具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评审意见;

(五)评审意见报协会秘书处确定评审结果;

(六)评审结果在中国农村能源行业信息网、中国太阳能热利用行业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协会利用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通过资质认定的单位名单,并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通告和推荐。

第十七条 《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分为正、副本,正本1本、副本2本,由协会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资质证书到期后,自愿延期的单位应参加复审。复审通过后颁发新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协会对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取得资质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协会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违规行为、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如:不参加复审)

(二)涂改、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三)经核实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

(四)所承建的太阳能热利用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五)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与核准的资质等级要求差距较大,且未能在限期内达到整改要求;

(六)在审核年度内有不合格工程(指未达到设计指标,包括技术、安全、环保等);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 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前,持证单位应按照原申请程序向协会提出延续资质期限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 取得资质的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更名等变更事项时,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到协会办理资质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获得不同资质企业可承接工程的权限

A级资质企业可承接:

热水、建筑供热、建筑制冷、工农业供热、海水淡化以及热发电等统一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的太阳能热利用系统

B级资质企业可承接:

热水、建筑供热(温度≤100℃)、建筑制冷(温度≤100℃)、工农业供热(温度≤100℃)、海水淡化(温度≤100℃)等统一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的太阳能热利用系统

C级资质企业可承接:

热水、建筑供热(温度≤100℃)等统一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的太阳能热利用系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及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8年6月起施行。

 

 

1

                                         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报表           编号:                      

单位名称

 

办公场所地址

 

营业执照号

 

批准注册机关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单位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批准经营范围

 

 

法人代表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工程设计

人员情况

工程设计人员   人。其中:“太阳能热利用设计师”证书   人;“太阳能热利用行业标准培训证书”   人;高级技术职称   人;中级技术职称    人;需提交人员证书原件

工程施工

人员情况

工程施工人员  人。其中:“太阳能利用工”总计  人,“高级太阳能利用工” 人“中级太阳能利用工” ;太阳能热利用工  人需提交人员证书原件

工程案例

年设计、施工的工程    项;

最大集中集热工程的集热器面积    m2;最大的建筑供热/制冷工程集热器总面积   m2太阳能工农业供热工程   项;太阳能中温或高温热利用工程   项;工程申报的具体材料(指工程设计资料,工程合同、图纸、验收文件,相应图片)。

拟申请级别(划√)

A

B

C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形式审查意见:

       

(盖章)

         

注: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报表编号由TRSZ-一位罗马数字-年度-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TRSZ:表示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报;罗马数字ABC:表示申报AB级或C级;年度:表示提出申报时的年度,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顺序号。示例:TRSZ-A-2013-0001

2019年4月26日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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