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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成立农村能源物业服务中心
 
 
日期:2006-10-20 来源: 作者:

 

 

宁夏盐池县农业局为了解决近年来在沼气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建轻管、轻用的现象,成立了“盐池县农村能源物业服务中心”。

新成立的农村能源物业服务中心隶属于盐池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其性质为服务实体。主要职责有:全县沼气户的沼气实用技术培训,建池材料及沼气零配件供应,沼气池灶具、输气管路等日常维修;农户沼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沼气用户熟练掌握“三沼”即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选配沼气维修技术人员,提高其沼气应用、故障检修等专业技术水平,并对他们进行培训,确保服务到位有效;开通沼气使用维修服务热线。

根据沼气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2006年拟建立10个沼气服务网点,每个网点投入资金1,500元,并配备一辆摩托车,购车费由单位补助50%,入户等费用自理,同时每年支付汽油、维修费用2,000元。

沼气零配件由能源站供给,收费标准统一定价,收费归物业中心,其中灶具低于原价的20%供给物业中心,所收费用作为物业服务中心的补充经费。

《宁夏农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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