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农村沼气建设,是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和促进我县“生态立县、产业兴县”的迫切需要。今年,县委、县政府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下达了“关于县直单位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修建沼气池的通知”〔通办(2006)32号〕。通知规定,县直及中央、省、市住通各副科级以上单位参与农村沼气建设的责任制度。参与建池的单位分为三类:一类单位建池10座,二类单位建池5座,三类单位建池3座。新建沼气池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实行“一池三改”,建池补贴标准每户1,000元。凡属建整扶贫整村推进的乡(镇),每村建池户必须达到50户以上。
日前,全县已有119个副科级以上单位共筹建池资金58万元,加上省扶贫沼气专项资金151万元,全县共筹措建池资金209万元。截止4月底,全县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508座,建设沼气生态示范村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