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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水电产业面临的新环境及应对措施
 
 
日期:2006-06-21 来源: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可再生能源项目组 钟挺 作者:

  一微水电产业面临的新环境

  1.生存环境

  (1)农村电网改造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无电户大量减少。但是由于用电量随着经济的发展迅猛增长,农村缺电情况依然严重。

  (2)以增加森林、植被覆盖率为指标的各类山区农村环境保护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微水电资源的品质(雨后溪水持续时间长,水中含泥砂量减少等)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

  (3)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增强,家用电器的投入大幅度提高,对于微水电的投入也有所增长。

  2.投资主体有所变化

  微水电站的投资主体由以往的集体或个体农户变成了以乡、村电管员和水管员为主,投资的目的也从发电自用变成了卖电增收。普通农民变成了买电使用的消费者,投资人变成了服务于用电农户的发电专业户。发电专业户以卖电和电动加工为主要收入来源,他们依靠资源和距离的优势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扶持,可以向当地农民提供比电网更廉价的电力。

  3.政策环境喜人

  微水电扶持政策在2005年有了明显的增强。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上明确提出:“国家对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所需要的材料给予适当补助,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办法”。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紧接着,国家劳动人事部颁布了《微水电利用工等级标准》,使微水电工种正式成为国家认可的职业;当年6月,杭州水电工作会议上决定将中国微水电定义的单机容量扩大到500千瓦(以往的定义中,单机容量最大为10千瓦)。这不仅极大的拓宽了微水电的发展空间和领域,也更大程度提升了微水电在农村能源中的份额和地位。按此标准进行统计,微水电的装机容量已经接近了800万千瓦。如果按照农村人均拥有电力200瓦(水利部农村电气化标准)计算,现在微水电涉及到的农村用电人口已经达到了4千万人以上。

  2005年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接连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12个配套法规中有8个法规直接关联到微水电的内容。

  4.微水电技术的发展变化

  随着微水电定义容量的扩大以及投资目的和经营方式的改变,用户对微水电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要求也有了很大提高,从单纯的追求价格低转向追求性价比高。微水电的技术要求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小机组的技术条件以及建站要求和供电模式都存在较大的差异。针对这些差异,我们把微水电分为三个类型:0.1~3千瓦的微水电站称为户用型电站,属于农户自建自用型;3~30千瓦的微水电站称为村用型电站,目前在贫困地区一般由政府扶持建设,个人承包管理,供一、两个自然村使用;30~500千瓦的微水电站称为乡用型电站,常用于乡内局域网供电,也有上网卖电的。

  3类微水电机组的控制器(大机组称为控制屏)都要求自动控制,无人值班,非专业、专职人员就能操作、维护和管理。但控制器的具体技术要求差异很大:户用型机组只要求电压稳定,但价格一定要十分便宜;村用型机组要求控制系统有大功率的快速负荷调节功能,从而实现整个供电系统自动的稳压稳频;乡用型微水电站要求有负荷调节、发电量调节、并网、用电优先级控制等功能。在乡用型机组的控制技术上我们同欧美有较大差距,但从技术角度讲,赶上去并不十分困难。

  随着用户对电源质量要求的提高,为克服微水电无过载能力、供电规模小、可靠性差等缺点的微水电多机并联、并网,以及供电模式的研究正在兴起,并且取得了一些实用性较强的成果。如南京龙潮微水电研发推广有限公司在四川东拉山大峡谷景区以6台微水电机组并机供电获得成功;云南大理实达能源技术研究所专为微水电并机而研制的异步发电机及控制器取得成功,并投入生产等。

  二微水电的社会效益及发展现状

  微水电的社会效益主要有3个方面:①增加电力供应,改善农村无电和缺电地区的电力供应状况,解决农村电网未梢的供电电压低和经营亏损问题;②以电养灌,许多农村灌溉用的小型水利设施(如小一、小二型水库及水渠),由于平时没有直接经济收入来源,长期无人管理维护,自然损毁严重。建成微水电站后,发电者自然成为水利设施的长效利益相关者,很容易通过水资源使用的约束条件,使其承担起维护水利设施的责任。③促进边远地区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帮助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边远地区自给自足农业向商品化农业转变的最大障碍就是很难把自己的鲜活农产品直接投放城市市场,必须加工成可以存放和适应长途运输的农产品后才能确保收益。而缺少电力和电价偏高正是边远地区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主要障碍之一。如果农民自己拥有了微水电站,此问题可迎刃而解。

  当前,微水电站的建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资金支持项目。如西藏的送电下乡水电工程,由国家发改委直截投入人民币5亿元,分3批建设了装机容量在500千瓦以下的电站近百座。四川省在十五期间每年都从扶贫类经费中拨款1,000万元左右,扶持微水电建设。二是农村个体户投资修复较大功率的旧微水电站。因为修复旧站可以减少设计和水工建设经费,从而大大减少建站投资,缩短投资回收年限。

  三微水电产业的核心障碍及其解决方法

  微水电每千瓦的投资费用往往比小水电要高,有两个主要原因:首先是因为微水电装机容量小,没有规模效益,每千瓦建设所分摊的服务费用(如运输费、技术服务费等)高;其次是微水电往往需要建成一个独立的供电系统,其中必须包括输电线路的建设费用。在一般情况下,每千瓦微水电供电系统的建设投资在一万元左右。

  微水电的年发电时间按9个月计算应为6570小时,即每千瓦装机容量的年发电能力为6,570千瓦时。如果是上网卖电,以每千瓦时电0.2元计算,则年发电收入应为1,314元;如果直截向用户供电,有效用电率取40%,以每度电0.5元计算,则年发电收入仍然为1,314元。在不计算管理和维修经费的情况下,投资回收年限为7.6年。

  因此,我们可以说微水电产业发展的核心障碍是投资回收年限太长。如果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或没有售后服务保障而造成微水电站的使用寿命达不到十年以上,投资微水电就必然要亏损。

  围绕克服核心障碍,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采取措施:

  1.以农机和农能服务管理体系为基础,狠抓产品质量、技术人员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微水电站的使用寿命达到十年以上,并且为微水电产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人力资源保障。

  2.认真研究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政策,寻找和建立对微水电建设进行设备和材料补贴的可行途径以及对微水电旧站修复和设备改造提供优惠的贷款政策。

  3.利用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保障或适当提高卖电收益。

  4指导和扶持微水电发电专业户利用自产电力和当地物产,开展电动加工,提高综合收益。

  虽然微水电在现行的价格条件下存在经济亏损现象,但比起其它可再生能源来,它仍然有经济上的优势,在适当的扶持下克服亏损并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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