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全省农村沼气建设现场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农业厅厅长战树毅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战树毅厅长讲话中指出,要正确认识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近年来,山东省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去年底,全省农村户用沼气累计发展到52.2万户,年产沼气2亿立方米;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700多处,年产沼气7,860万立方米;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25万立方米,太阳灶11,600多台,建设太阳房18.7万平方米;安装小型风力发电机2055台,年发电量130多万千瓦时;风力提水机812台,灌溉面积4,600多公顷;地热利用80处,种植面积500多公顷,养殖面积近90公顷。今年,国家投资沼气工程建设的资金达到25亿元,省财政安排的农村沼气建设补助资金由去年的120万元,今年猛增到4,000万元。
但是,我省目前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特别是户用沼气的发展,与山东农业在全国的地位相比、与先进省份相比、与农民的需求相比,在总量,发展速度和状况,资金投入,技术服务,以及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各级农业部门作为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主管部门,一定要认清当前的发展形势,紧紧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以对事业、对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当作一场硬仗来打,并且要确保打赢、打好。
战树毅厅长强调,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全力推动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农村生态能源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
一. 沼气建设。到2010年,全省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80万户,总量达到230万户,使适宜地区23%的农户用上沼气。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十一五”期间,争取新建3,300处,总量达到4,000处,使全省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粪污处理率达到30%。总体目标是,力争用5年多的时间,赶上全国平均水平,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适宜地区农户基本普及沼气。
二. 秸秆综合利用。要在继续抓好秸秆青贮氨化、直接还田、饲料加工、生产食用菌等常规利用技术的同时,围绕农村新能源建设,重点抓好秸秆燃气发电,秸秆气化、固化、碳化,秸秆颗粒直燃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争到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左右。
三. 太阳能推广利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和村户,重点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暖房和太阳灶。到2010年,全省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000万平方米,总量达到1,600万平方米,使全省40%的农户用上太阳能热水器,新建太阳能暖房30万平方米,推广太阳灶10,000台。
四. 其它农村新能源利用。要在条件适宜的地方,积极稳妥地发展风力发电、风力提水、地热能利用和微水电等可再生能源,使之成为农村能源建设的有益补充。
战树毅厅长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农业部门要着重抓好以下6个方面:
一. 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定期调度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 严格管理,强化监督。
三. 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三分建、七分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能源管理与服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提高素质。
四. 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既要积极争取国家和各级财政的支持,又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粮食和畜牧主产区、重点水源区、面源污染重点治理区域。要研究制定激活民间资金的政策,调动农户和业主投资农村能源建设的积极性,对投资开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五. 强化技术创新,为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六. 抓好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舆论宣传。二是立即着手确定项目县、落实项目村、项目户、项目单位,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抓紧做好建池物料和灶具等配套设备的招标和货源准备工作,确保按质、按量满足供应。四是切实搞好技术培训。凡是技术力量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县,要采取多种方式,力争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五是尽快与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主动与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