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初,四川省宜宾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快全市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宜府发[2006]1号文件)。
文件规定,农村沼气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辅助,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各级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投入支持力度,市、区(县)、乡(镇)府也要加大投入,把沼气建设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根据财政状况 安排一定的农村能源建设专项经费,并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适当有所增加。一些涉农项目要注重结合,综合利用新村建设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支持农村沼气发展。
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不低于300万元的资金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对项目区的建池户每户补助实物300元,区(县)每户配套补助不低于150元。
(四川《农村能源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