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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2%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
 
 
日期:2006-03-2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肩标题】以文明生态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载体

  【标题】海南:22%自然村建成文明生态村

  【日期】2月14日

  【记者】马应珊

  海南省目前已建成文明生态村5,200多个,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22%。建设文明生态村已成为全省570万农民的自觉行动。

  海南省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0%,农村城镇化水平低,农民收入少,过去农村脏乱差,人无厕、畜无圈,与旅游大省地位不相称。

  从2001年开始,海南省制定出台了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包括“一池三改”、“四化”、“一场二室九制度”等。一池即户户要建沼气池;三改即改厕、改灶、改圈,解决农民卫生、照明、做饭的燃料和养殖业等问题;“四化”即人畜饮水要净化,农村道路要硬化,农民住宅城镇化,村庄庭院全绿化;“一场二室九制度”即文明生态村要有一个体育场,有党员活动室、村民文化室,建立《村民卫生公约制度》、《党支部廉政建设制度》、《村民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员联户帮扶制度》等九项制度。

  经过5年努力,全省5,200个文明生态村的15.6万户72万农民都住进了宽敞明亮的小洋楼;140万饮水困难的农民全部用上了自来水;农村电网改造全部完成;2,688个行政村中已有2,420个村通了公路,农村公路里程达17,135公里,全省570万农民中500万人出门便是公路。建成沼气池15.9万个,农民每年节约照明电费达1.9亿元,燃用沼气烧水做饭洗澡每年节约热带雨林和灌木120多万亩,有效地保护了海南的生态环境。沼气池建设带动了养殖业和种植业发展,5年来全省增加生猪和牛羊200多万头,2005年全省用沼气池的有机肥料扩种瓜菜面积达60多万亩,有力地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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