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滨州市惠民县农业局承担的2002年山东省农村能源户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及2003年山东省农村能源小型沼气工程项目分别通过省农业厅的验收。
农村能源户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国拨资金92万元,地方配套92万元,群众自筹161万元,按“一池三改”标准共建1,150户。惠民县选择了5个村容村貌整齐、群众素质高、经济基础好的村作为项目示范村,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按计划完成了任务。有的农户除了完成计划内的“一池三改”任务外,还配套了洗浴间和太阳能热水器,实现了家庭居住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
农村能源小型沼气工程是农业部2003年的农村能源基建项目,也是山东省首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示范项目。国家投资80万元专项资金,在滨州市的农村畜牧养殖厂建设8处小型沼气工程项目,滨城区和惠民县各4处,主要解决养殖场的牲畜粪便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按照要求,每个养殖场建100~160立方米的沼气池。小型沼气工程建成后,不仅将大量的牲畜粪便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还为养殖场及周边农户提供了清洁的生产生活用能。
农村能源户用综合利用项目和农村能源小型沼气工程项目的建设,产生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据统计,全市建成户用沼气池2,570座、“一池三改”1,200户、“生态富民家园”300户、“四位一体”蔬菜大棚481处、“猪-沼-果”生态能源模式282处,沼气综合利用技术也全面落户滨州。(滨州市农业局 王世仙 徐效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