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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高起点推进庭院生态经济发展
 
 
日期:2006-04-14 来源:江西省永新县农村能源管理站 刘明 作者:

 

江西省永新县地处山区,因地制宜实施“家园和果园共建,沼池与栏舍相连”的庭院生态经济联动开发模式,产生了明显效益。目前,全县已发展庭院经济示范户2770余户,建设示范村46个,农民从中增收1,500多万元。

2000年以来,该县根据本地的自然环境状况和农业生产方式,按照“示范引导,以点带线、以线扩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高起点推进庭院生态经济发展。为了抓好示范基地建设,精心选择了畜牧业和果业基础较好的高桥楼镇作为首批示范基地。几年来,该基地涌现了24户“猪--果”联动开发的新型生态农户,栽种果树21.93顷,饲养良种母猪130多头,新建沼气池24座,户平年纯收入达万元以上。

以示范基地为引导,该县相应制定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对利用荒山荒地和荒滩进行庭院生态经济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减免土地出让金及免土地使用审批费,还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和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政府提供部分启动资金及信贷,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鼓励农民离开原居住地,大力开发荒山荒地荒坡和荒滩,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实行“猪--果(菜、鱼)”联动开发和“一园果或(一园菜)、一口池、一群禽、一栏猪、一塘鱼”的立体开发模式。在工程建设中,又大力推广优质水果及规范化栽培技术、瘦肉型商品猪饲养管理技术。目前,全县建成以高桥楼、埠前、禾川、象形、台岭等乡镇为重点的庭院生态经济示范区,示范区内以沼气为纽带,山顶育林、山腰种果、山下养猪、水面养鱼,沼气煮饭、沼液喷果等综合利用所形成的多种经营、循环经济正在蓬勃发展。其中租地4公顷以上、投入10多万元、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庭院生态经济大户达30多户。据统计,全县每年可产沼气859.53万立方米,增收节支1227.9万元。

作为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的永新,高起点推进庭院生态经济发展,山、水、园、林、路、气整合一体,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系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增一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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