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补一千区奖四百——盐城市盐都区出台农村沼气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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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8-28 |
来源:盐城市农能办任彬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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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盐都区政府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户用沼气的积极性,区政府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区政府决定在今年省级项目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将对户用沼气建设工程予以适当扶持,实施户用沼气建设村,凡建池数达50座以上100座以下,且相对集中区不少于20座的,每座补助350元;凡建池数达100座以上(含100座),且相对集中区达30座以上的,每座补助400元,项目实施重点村,相对集中区“一池三改”率达100%的,每户再补助400元。凡完成任务且“一池三改”率达到规定要求的,按每座30元的标准,对成绩突出的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并在来年农业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凡未完成任务的镇,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与下一年度农业类项目安排和区级农业扶持政策相挂钩,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削减直至取消。在此基础上,如果全区建池任务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区政府给区农林局按每座2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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